永安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告(永烟专证公告〔2024〕15号)
发布时间:2024-07-15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我局依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及依职权办理许可证的处理情况予以公告,烟草专卖许可证无法收回的,一经公告即视为收回。请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05月23日前以电话、信函或来人等的方式反映。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