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平台商家卖烟 家长:有未成年人“点外卖”购买
发布时间:2024-07-07

  近日有海南市民反映,外卖平台上有商家出售香烟,担心未成年人通过这样的途径染上烟瘾。记者调查发现,几大外卖平台上,确实有不少商家售卖香烟,均是将香烟分类为畅销品、男人爱好、烟(卖)草(专)等。对此,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表示,利用互联网销售卷烟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责令关闭网店,根据卷烟的货值,进行5%—10%的行政罚款。

  近日有海南市民反映,外卖平台上有商家出售香烟,担心未成年人通过这样的途径染上烟瘾。记者调查发现,几大外卖平台上,确实有不少商家售卖香烟,均是将香烟分类为畅销品、男人爱好、烟(卖)草(专)等。对此,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表示,利用互联网销售卷烟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责令关闭网店,根据卷烟的货值,进行5%—10%的行政罚款。

  记者打开某外卖平台中的超市百货一栏,在搜索引擎中输入“香烟”或是带“烟”字的关键词,结果显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法显示出相关结果”的信息。随后,记者在外卖平台上逐个搜索,很快发现了“猫腻”。

  记者发现,除了各大把控较为严格的知名连锁超市,一些小商行、平价商店、批发超市里,均“挂羊头”卖香烟。在一家批发超市里,输入“香烟”关键词,未显示出任何结果,但在商品分类里,各个品牌的香烟却赫然出现在了畅销品一栏里。记者留意到,为了避开外卖平台的监控,香烟品牌均被改成“又又嘻薄荷”、“啊里6157山”等名称,但图片仍显示的是各种香烟的外包装。

  在另一家小商行里,商品分类里甚至出现了“烟(卖)草(专)”的选项,同样将香烟“改名”出售,商家还故意用几枚硬币,将香烟外包装上的“吸烟有害健康”进行了遮挡。记者发现,除去配送费用,和市场上售卖的香烟相比,平台上商家售卖的香烟价格,一律比实体店要贵1元—3元,有商家月销售量最高可达200多单。

  随后,记者随机在一家商行里,点击了月销售量高达224单的名称为“黄福容王”的某,售价为27元,花2分钟便完成了整个购买流程,全程不需要提供任何证件。此外,对于香烟,三家外卖平台上的商家均未标注“未成年人禁止购买”的字样。

  家有两名初中生的妈妈陈燕说出了自己的担忧,“我老公平时也抽烟,有好几次图方便直接叫外卖送到家里,我才发现外卖平台上有商家卖烟。现在的孩子叫外卖频繁,他们偷偷买烟我们也不知道啊!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

  刘先生的孩子在海口一所寄宿学校念书,他坦言,儿子上初中就开始抽烟了。“平时在家管得严,他都是背着我们偷偷抽,到寄宿学校上学后,我发现他烟瘾越来越大,好几次在他房间打扫时发现有烟灰,问了才知道,香烟要么是在便利店买的,要么是通过外卖平台买。”刘先生说,儿子上的寄宿学校,基本上是封闭式管理,根本没时间可以外出,所以香烟应该是和同学点外卖的时候顺带买的。

  刘先生无奈表示,本来担心儿子在学校吃得不好,特地多给些生活费让他改善伙食,没想到反倒让他养成了烟瘾,“孩子本来自律性就差,所以才送去寄宿学校锻炼锻炼,但是外卖平台对烟草的监管如此松懈,让我们当家长的很被动啊……”

  对于外卖平台部分超市线上“偷售”香烟的行为,律师表示,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批发与零售业务。同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也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而网络销售不满足这一条件,无法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此外,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中规定,除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络交易平台之外,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都不得为经营烟草专卖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对于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海南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将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活动,一旦发现有客户端或是卖售人在海南经营辖区内通过网络进行售卖香烟,烟草局在收悉线索之后,都会派工作人员去跟踪调查。”

  “正常情况下,只要有商家通过互联网销售卷烟,无论是否存在实体店经营资质,一律责令商家停止销售,联系通信管理部门关闭网店,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根据卷烟的货值,进行5%—10%的行政罚款。若情节严重,即其非法经营线万元、销售假烟所得超过5万元,或是仓储假烟价值超过15万元等情况,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市民举报投诉。”省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