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进货加价卖出男子倒卖香烟赚差价被刑事处罚
发布时间:2024-03-06

  近日,兰陵县烟草专卖局向兰陵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移交了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件。据悉,一名男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涉案金额较大。

  审讯中,宋某某交代,他为牟取私利,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各售卖点低价收购香烟,随后到县城及周边寻找买家,转卖盈利。

  烟草乃国家专卖品,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和准运证,因一时贪念铤而走险,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即使卖的是真品卷烟,也可能获罪,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或刑事处罚。